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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长沙改革农村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编制配备方式
来源于:中国教育报 作者: 上传时间:2014-12-01 点击数:17608

湖南省长沙市日前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该市提出,从2014年开始,市本级和各区县(市)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校和教学点提质改造,2015年底前教学点全部达到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标准,2017年底前农村中小学全部建成标准化学校。

长沙提出,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增设偏远农村中小学教师人才津贴,具有初级以上职称(含初级)的在编在岗教师,在偏远农村中小学校(教学点)工作期间,经年度考核合格的,按学校在自然村寨、村委会所在地、乡镇政府所在地(不含县城关镇)三类情况,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、700元、500元的人才津贴。

长沙提出,改革农村学校教师编制配备方式。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,对农村寄宿制学校、村小学和教学点人员编制单独核算并适当增加。保证每所完小以上规模学校有1名以上音、体、美和计算机教师。